設計師合作相關條款
2012/10/19

 

加入設計師合作時,請詳細閱讀相關條款,以確保自身權利

 

(凡申請開通設計師個人專頁者,視為同意以下相關規定)

 

一、本專頁設計師定義

  1. 凡申請開通設計師個人專頁之本國或外國之自然人、本國或外國之法人皆屬之。

 

二、智慧財產權

  1. 設計師創作內容必需為未發表過之作品,並符合著作權法之原創性及國家相關法令。如有違反前述法令,或遭人檢舉,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虞時,本公司得不經設計師之許可而逕自取消其設計師資格並刪除其上傳之作品。設計品若發生由於剽竊、抄襲、改作、重製等引發智慧財產權之糾紛,設計師除應自行承擔法律上不利後果外,本公司另保留往後法律上民刑事之請求及追訴權。
  2. 本公司設計師個人專頁網站所提供之程式、軟體及內容(如頁面設計、網站規劃、圖片、圖畫、圖形、檔案或文字說明與安排等)之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專門技術、工業設計、營業秘密、智慧財產權或及其他權利均屬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所有。非經權利人事先書面授權同意,設計師或其他登入者不得重製、改作、編輯或公開傳播或以其他違反國家法令方式作使用。違反者,除應自行負法律責任外,如因而對本公司造成任何財產損失或商譽損害,本公司得向設計師或其他登入者請求任何損害賠償。
  3. 設計師應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設計師所上傳、輸入或提供予本公司之任何設計品資料、訊息、電磁記錄及內容,其權利應屬於您或您的授權人所有。若設計師無合法權利得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公開發表、公開傳輸及再授權前述權利予本公司或第三人之權利時,請勿擅自將設計品資料、訊息、電磁記錄及內容上傳、輸入或提供予本公司。
  4. 設計師之任何設計品資料、訊息、電磁記錄及內容一經您上傳、輸入或提供予本公司時,即表示設計師已同意授權本公司可基於商業或公益行為,或為宣傳、推廣設計師之設計品,或為經營本設計師個人專頁服務等之目的,進而得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公開發表、公開傳輸該設計品之權利,及在此範圍內本公司得將前述權利再授權第三人。設計師並保證本公司於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公開發表、公開傳輸該設計品等相關資料、訊息、電磁記錄及內容時,不致產生任何侵害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等法律問題,否則應對本公司負因此所生之一切損害賠償責任。
  5. 本設計師個人專頁為一「開放性網路空間」,本公司無法就登入使用者擷取、資訊或資源之合法性、合適性有所保證,及對登入使用者剽竊、抄襲、改作、重製設計師之資訊或資源等非法行為負責。網際網路上可擷取之任何資訊或資源(包括但不限於資料、訊息、電磁記錄或內容等),其著作權、所有權或其他權利依法皆屬該資訊或資源所有者所擁有,登入使用者使用時應務必取得該資訊或資源所有者之事前授權,或遵守國家相關法律之規定,否則不得使用、剽竊、抄襲、改作、重製該等資訊或資源。登入使用者違反前述要求而非法使用、剽竊、抄襲、改作、重製設計師所屬之資訊或資源,或因此導致任何民刑事責任之發生,皆由違法使用者自行負責,概與本公司無涉。

 

三、設計師個人專頁服務條款之增訂、修改、暫停及中止

  1. 本公司得隨時因法令或其他情事,於本設計師個人專頁或本公司其他相關網頁經由公告之方式而增訂、修改、暫停或終止本服務條款及相關規定,本公司將不對設計師為個別通知,設計師不得因此對本公司主張任何權利。
  2. 有關條前揭條款或相關規定之增訂、修改、暫停或終止,如設計師於公告後繼續使用本服務,則視為已經同意接受該修訂或終止後之條款或相關規定所生之一切法律上之效力。

 

四、會員帳號及密碼之保管

  1. 設計師開通設計師個人專頁完成後,設計師有義務妥善保管您的帳號及密碼之機密與安全,不得洩漏給任何第三人。設計師須為此個人專頁所屬帳號及密碼之一切行為負法律上責任,除您有明確證據證明該帳號及密碼遭冒用或盜用之情形外,此組帳號及密碼所做之一切行為即視為您本身之行為。
  2. 設計師個人專頁所屬帳號及密碼僅限於設計師個人使用,非經本公司之事前書面許可,設計師不得將專屬之帳號及密碼作移轉、讓與、出租或出借予其他第三人使用。
  3. 當設計師使用完本服務後,應確實登出並結束您帳號及密碼之使用,以防止被他人不當盜用或接續使用。
  4. 如設計師發現專屬之帳號及密碼遭盜用或被他人不當使用之情形,您有義務必須立即通知本公司,以利本公司採取一切後續必要之相關措施。
  5. 前述本公司所欲採取一切後續必要之相關措施,設計師不得將其解釋為本 公司對於專屬您的帳號及密碼遭人非法使用時有明示或默示擔保任何賠償責任之意思表示。對於設計師之帳號及密碼遭人不當非法使用之情形,本公司將不負任何法律上之責任或民事賠償。

 

五、設計師應為事項及違反本服務之相關措施、限制

  1. 設計師應自行定期備份所上傳設計品相關資料、訊息、電磁記錄及內容,若本公司將設計師傳送之任何資料、訊息、電磁記錄及內容刪除或未儲存,本公司不負擔任何損害賠償責任。
  2. 設計師如有違反本服務即設計師個人專頁相關規定或國家法令時,本公司基於維護本服務安全之考量,將終止您的帳號服務使用。基於維護公益或保護本公司或他人權利必要時,並得將您的設計師個人專頁註冊、輸入之個人資料作移動或刪除,或交給國家有關單位處理,設計師了解並同意本公司將不對此種不當使用情形負擔任何賠償或補償之責任。

 

六、交易事項

  1. 設計師所上傳、輸入或提供予本公司之任何設計品資料、訊息、電磁記錄及內容後,不因此代表本公司即有義務與設計師就設計品達成商業上之任何交易行為。是否就設計品達成更進一步之商業上交易,本公司有權作最後決定。

 

七、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1. 關於本設計師個人專頁服務條款之解釋或適用,以中華民國之法律為準據法。
  2. 設計師因使用本服務而與本公司所生之爭議,同意本誠信原則解決之,如有訴訟之必要,除適用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9小額訴訟之情形外,同意以台灣板橋地方法院作為雙方之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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